發布時間: 2025-12-05 18:35 來源:黑龍江網
12月5日上午,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“山東入室搶嬰案”二審開庭。12月4日,維度新聞采訪了姜甲儒一家,姜甲儒表示:“我們現在不是可憐弱小的一方,我們現在將以強者的姿態看著他們被審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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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維度新聞報道,2006年12月4日凌晨1時許,被告人曾某孩、呂某東、王某勇三人從袁某貴處獲悉姜家僅有老人在家,攜帶斷線鉗、撬棍等作案工具,翻墻入院破鎖,搶走了8個月大的嬰兒姜甲儒,后轉手賣掉。17年之后,在警方的努力下,姜甲儒在2024年與家人相認,多名涉案嫌疑人也相繼被抓獲歸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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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甲儒和其母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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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9日,“山東入室搶嬰案”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,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某孩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被告人呂某東、王某勇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被告人袁某貴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依法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姜某乙、喬某某(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)訴訟請求人民幣2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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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甲儒在一審結束采訪時告訴記者,被告人曾某孩在法庭上辱罵姜甲儒一家及代理律師,甚至還辱罵法官,同時曾某孩還罵另外三名被告人,稱把罪都賴到他身上。在姜甲儒一家人眼中,“我覺得他不是對判決生氣,而是一種害怕,他在破防,他無能為力不知道怎么表達情緒,只有通過辱罵這種低級的手段來表達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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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4日,姜甲儒在采訪中也提及此事,“目前我們是勝利的一方,我們不再說受了什么樣的苦,因為我們不是弱小可憐的一方,我們現在要以勝利者的身份再次面對他們。正如我此前對他們四個人販子說的,‘你們想不到18年前8個月被拐賣的我,能站在法庭上看著你們被審判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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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姜甲儒母親告訴記者,“目前我們還掌握了部分此前未披露的被告人犯罪新證據,同時找到了與本案有相似遭遇的其他被害人,目前已收集到極有可能推動案件并案處理的關鍵性證據材料。若相關證據鏈被司法機關采納,根據法律規定,被告人及其同伙的最低量刑標準將為死刑立即執行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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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達森 記者 賈博
責任編輯:張宇
審 核:劉海龍
統 籌:張宇
監 制:曲立偉